??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环保工作部署,积极履行环保工作职责,我委分四个督查小组赴全市开展工业环保调研督查。现将全市混凝土搅拌站防尘治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15日,肆客足球中心城区27家混凝土搅拌站已有21家验收合格恢复生产,6家未整改搅拌站全部实施断电停产(其中:3家用电账号已销户),1家沥青站“三封闭”验收通过。各县市共36家正规混凝土搅拌站,上高县、肆客足球、奉新县、靖安县、万载县共13家混凝土搅拌站按进度时序完成整改任务,并经过县工信委、环保局等部门联合验收,企业防尘治理环保效果明显;丰城市、樟树市、肆客足球体量大,数量多,混凝土搅拌站整改进度靠后,上述三地共21家混凝土搅拌站正在环保整改;铜鼓县1家已完成“三封闭”主体,冲洗平台、废水循环池等子项正在改造中,本月底拟完成整改;上高1家企业涉及整体搬迁改造已停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混凝土搅拌站环保整改进度两极分化。上高县、肆客足球、奉新县、靖安县、万载县均按照市政府要求的10月31日前完成环保整改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验收,达到时序进度;铜鼓县时序进度略有滞后;丰城市、樟树市、肆客足球三地共21家目前没有一家混凝土搅拌站完成“三封闭”环保整改主体,车辆冲洗平台、废水循环池、喷淋设施建设均严重滞后,与计划进度相差较大。 (二)中心城区混凝土搅拌站对环保工作存在消极懈怠,企业现场管理水平丞待提高。市中心城区27家混凝土搅拌站已有21家验收合格恢复生产,但在多次“回头看”的督查活动中,少数已完成验收企业对环保工作存在懈怠情绪,内部监管缺失,料仓违规露天堆放、喷淋设备不开启、废渣清运不及时、厂区门口周边卫生脏乱等管理问题时有发生,对市、区二级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怠慢拖拉,企业对于环保的常态化管理认识还没有完成到位,更没有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运营。 (三)自建自用混凝土搅拌站情况复杂,权责界限划分不清晰,监管难度大。在督查过程中,各县(市、区)集中反映对于自建自用混凝土搅拌站的环保整改监管较难,基层主管部门执法没有依据标准。主要原因是(1)、监管权限不对称。自建自用混凝土搅拌站大多是国家或者省市重点工程的自建自用站,隶属于央企和地方国企或者各级公路管理局,例如铜鼓县的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蒙华铁路MHSS-7标段搅拌站,靖安县的G353国道扩建工程自建搅拌站,肆客足球的蒙华铁路、铜万高速等自建搅拌站,丰城市龙头山水电枢纽自建搅拌站等。(2)、监管依据不充分。上述自建自用混凝土搅拌站均属于临时性增设搅拌站,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流动性较大,未经任何报备、批复,地方相关部门也就无法对其安全环保和质量问题实施有效监管。肆客足球出台的《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区混凝土搅拌站环保整改要求”的通知》(宜市工信字【2018】1号)和省厅出台的《关于印发江西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工信建材字【2018】350号)文件均未对此类自建自用站提出环保整改要求。(3)、监管责任主体不清晰。此类自建自用混凝土搅拌站环保整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垂直(平行)部门权限交叉,情况较为特殊。对于此类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府没有出台明确的实施意见,基层有关部门做事畏手畏脚,也出现了令行不止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建议 一是,对于有些县市混凝土搅拌站环保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的情况,建议要以市政府名义下达督查通报,要求所有县(市、区)混凝土搅拌站在11月30日前仍未通过环保整改验收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实施停产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可通电恢复生产。 二是,市工信委将强化对新组建的市混凝土搅拌站协会的联系协调,建立健全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厂区卫生管理、运输车辆清洁安全行驶等行业自律准则。与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从而真正建立起来混凝土搅拌站行业环保以及安全质量等实行有效的常态化的监管。 三是,对全市自建自用混凝土搅拌站的环保整改责任主体,建议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相关的职责要求。对隶属于央企承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自建自用混凝土(沥青)站由央企自行负责,隶属于市交通公路部门下属国有企业自建自用混凝土(沥青)站由公路部门自行负责,对于私营企业(或国有参股的企业)建立的混凝土(沥青)站,但又承担了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监管责任。 2018年11月19日 |